Thursday, August 30, 2012

回《印顺法师:我之宗教观》(6)之二

 2011-7-29 05:19



。。四清道夫的烦恼
。。。  上帝怎样爱世人?人要怎样才能得上帝的喜悦?我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三项主题。吴恩溥牧师驳斥我,关于主题部分,已在上面论究明白。还有吴牧师的大堆闲话,再来清除一下。
。。。。 一、战略与战斗力:龚牧师说:「我们是专为对付印顺之文而写,所以别人最好不要插足进来!但如硬要为印顺文章助阵,那末恕我们向大家不客气了」!吴牧师说:「印顺有何赐教,若为探讨真理,笔者自当奉陪。至若啦啦队徒事叫嚣,一概不理」。..... 因为『上帝爱世人』,是我的「读经心得」,既不代表佛教,也不是为了别人,而只是我对基督徒的一点献曝之忱。如值得参考,那是太好了!如值得「痛击」,也当然文责自负。你们以为我希望宗教界的混战吗?我的惟一希望,是请二位认清战斗的对象,集中攻击于我所提出的三项主题,而不是集中于对人的攻击 !还有,充实战斗力,第一要紧。否则刀兵不利,粮食不足,战略还不等于废话!

印顺如果以读圣经的方式来读佛经,那么应该会认识到宗教里的上帝,而不是道听途说的上帝,也不是支离破碎的上帝。
印顺在本文的语言,不止于献曝,而是实质上的攻击、造谣,以轻慢的态度,不加考证,就以二分法的方式诬蔑基督教,还认为所讲的就是基督教的原形。自己骂完了,就指责对方动气骂人。

印顺一路下来,骂基督教破坏家庭,破坏国家,同时又标榜基督徒当中的孙中山,蒋介石,可见得印顺的诡诈。

。。。。 二、和尚与道士:我在『上帝爱世人』中,说了一句「眉毛拖地」,那是成语,意思说慈悲心重。想不到吴牧师竟会恶毒的挖苦我说:「也许有一天,还要披毛散发,手横桃木剑呢」!吴牧师!你弄错了!我是和尚,不是道士,也不是道士出身。如我是小道士出身,那末说「手横桃木剑」,多少还有点取笑成分。我实在想不通,除非吴牧师是道士出身,下意识中充满了「披毛散发,手横桃木剑」的道貌。这才文章的灵感一来,道貌也就鬼祟似的显现出来。总之,这些高明的笑骂,我和尚原璧奉还。

印顺觉得自己慈悲心重,泄露基督教的天机,说神爱世人,就是要人做无知的奴才。其实是包藏祸心,与实情不合,因为圣经、牧师、神父、教会讲的都是父子之情、兄弟之情。和尚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装懂又要乱讲,假装完基督徒之后,接下来是否要假装道教徒?基督徒听到印顺这么讲,当然会质疑是否要披头散发,手横桃木剑?

。。。。 三、吃耶稣饭:我说到:「也曾听过牧师讲道;也曾做礼拜,按时祷告;而且也曾像热心的基督徒那样,每天读经」。我只是这样说,而吴牧师竟运用其「推想逻辑」,大骂特骂起来:「印顺离耶归佛,……对故主这样臭骂恶骂,……难道从前分奶粉,分旧衣,分得不够,挟恨在心!抑或因为印顺从前学了耶稣, 吃了耶稣饭,现在怕人家摸他的底,清算他的历史,也正好借着大骂特骂恶骂臭骂,来表示他的一面倒」!这虽然是骂我,我倒非常乐意的转抄,好让大家来欣赏吴牧师的骂人艺术!我当时是「慕道」而已,上帝与耶稣先生,还不能说是我的「故主」。而且信仰耶稣先生,也不能说是吃耶稣饭。如为了吃耶稣饭而信耶稣,那简直是下流!纯正的基督徒,我知道都不会如此。抗战以前,香港的邪风山,凡来信耶稣的,就给你饭吃,而且每月还有四元港币(那时的币值很高呢)的零用。当时很有些人,为了吃耶稣饭而去信仰耶稣。告诉吴牧师:我当时的「听道」、「读经」,还不是这一流,你不能以自己的尺度衡量别人!

远在浙江普陀山,还能知道香港消息。抗战前,中国南方在剿匪,资讯还能这么好。
不过教会能够这么慷慨包吃、给四块港元,到目前为止找不到有这么雄资的基督教机构。

。。。。 四、名与利:我发表『上帝爱世人』,在吴牧师看来,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那我倒不无疑问:以『基督教研究』为名,而尽写些批评佛教的文字,为了什么?基督教的单张、小册、专书,批评佛教的有的是,都为了什么?吴牧师尽说些文不对题的骂人文章,又为了什么?我不敢说异教徒批评我,就是为名为利;因为这样说,那是太卑鄙了!但我很怀疑:在吴牧师的写作意识中,除了「名利」还有些什么?

觉得不好,就同流合污吗?别人批评,印顺就回应嘛,何必回避,然后就乱写文章来骂人,什么做基督徒要做无知的奴隶,还要破坏家庭。
圣经说人要尊敬父母、听从父母。动刀兵是指基督徒在家不受欢迎。圣经又说人信了耶稣,上帝就收他做孩子;上帝又在教会里设立教师。
反观佛教,90年代台湾发生大学生入山学佛事件,不少家长入山哭求孩子下山。佛教出家后不婚,原本就违背中国无后为大的家庭传统。

。。。。 五、张献忠的宗教观:我以张献忠与耶和华对论,也许在这点上,引起了吴牧师的大误会。他说我「侮辱污蔑基督教」,首先引到那一段文字。不过我为什么提到张献忠?为了侮辱污蔑吗?如果说张献忠是土匪,土匪太多了。如果说张献忠杀人,黄巢杀人八百万;屠城坑降,一下子就是几十万,历史上也有的是。我为什么不说别人?我觉得,张献忠的天神观,与希伯来的上帝(神)观,非常类似。我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提到张献忠的。大杀特杀,要杀得有道理;要大家 认为杀得合乎天理(天意、神意);要死者无怨,生者感恩,那是一门了不得的大学问!张献忠为什么杀人,那是另一问题,而宣布的杀人理由,是「代天行罚」。为什么洪水滔天,几乎淹死了一切,那也是另一问题;而在希伯来的神权意识里,是耶和华上帝的「正义」。综合起来作比较研究:张献忠七杀碑的「天生万物以养人」,与上帝造万物以养人(创一章)相同。七杀碑的「人无一德以报天」(道德堕落;忘记神的恩德),与耶和华要毁灭人类的理由(创六章),也并无不同。张献忠是「杀杀杀杀杀杀杀」,而耶和华是:「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昼夜,把我(上帝)所造的各种活物,都从地上除灭」(创七‧4 ) 。虽然张献忠的残杀规模,过分渺小,不配与耶和华上帝相提并论;但到底也执行了天帝的旨意,大杀一番。张献忠的杀杀杀,虽说奉行天意,只是杀人而已。而毁灭地上一切活物的耶和华上帝,就不是这样。在进行毁灭以前,先选中了「挪亚是个义人」(创六‧9 ),先为他八口之家,安排好活路。..... 所以单是替天行道,杀坏分子,是不够的,必须恩养忠实的 ​​「大群奴仆」(这在西方真传一贯的统治学中,占有重要一页)。有残杀有爱护,不,应该说有正义有爱,这才能表现出耶和华的完整面目。

首先,张献忠没有搞屠杀,杀人的是清军(如果“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http://baike.baidu.com/view/46514.htm ; 1646年张献忠抗清时战死 1649年满清在四川的一份文告:“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http://tieba.baidu.com/f?kz=377529158);满清皇帝是拜佛的,这个更能够表达印顺的意思,也表达了宗教一家,杀人为快。但是,上帝杀人前,还会先分清楚好人、坏人。
其次,如果说上帝恩养了忠实的“大群奴仆”,佛菩萨也差不多。为了学佛菩萨,就要供养佛菩萨;为了学习恭敬,就要供养佛菩萨;为了听佛法,就要供养僧。敬拜上帝,只要赞美,不需要向佛顶礼,比较人道。

。。。。  六、泄漏天机:我曾三次说到「泄露天机」。在这点上,吴牧师真的「大骂 [P261] 特骂恶骂臭骂」一番。不过骂够了,还得来谈谈问题!我以「天机」来形容上帝的机密。「天机本天成,妙手偶发之」。我不是天机的创造者,而只是揭发一下。天机是上帝的机密,在主上帝的「奴仆」中,实在是公开的秘密。所以我曾说:「本来,不要说教宗、主教,就是普通的神父、牧师,一定是心里有数,不消多说」。当然,有些低级「奴仆」,虽能由之而不一定知之。天机是上帝的机密,宜于对内公开而不宜向外宣扬。如有人说了,就碰到痛处,抓到痒处,免不了犯天(上帝的代表──「奴仆」)之忌。所以我的泄露天机,被吴牧师痛骂,原也不足为怪,不骂才怪呢!

没有什么天机,也不是没公开的秘密,今天到处都可以看到圣经,别人不看,当然就不知道,对别人就是机密。
如果上帝和基督徒的关系只是主奴,佛菩萨和佛教徒的关系更是,表面上是师生,实际上是主奴关系,要五体顶礼,这个是佛教的假平等。

  另一次说到泄露天机,是我对上帝爱世人的三项主题,指点为西方真传的一贯统治学。起初,耶和华为神权政治,祭政合一的主宰。他(其实是他的代表们)是希望通过祭师而直接领导人类的,要人类直接向上帝负责的。这才不愿人类的眼目明亮,反对人类的巴别建塔,以色列人的建国。由于这是政教合一的主宰意识,所以宗教或政治,凡有极权的,奴役的(人类非服从我不可,不服从就该死)意识,没有不合于这三项原则的。根源于主宰意识的三大原则,深入西方人心!.....

眼睛明亮,不如心灵明亮。尽看些坏事,不如多想想怎么脱离苦海。

佛菩萨何尝不是这样?不服从我,就该死,所以许多众生就在六道中迷惑、轮回。
不服从佛菩萨的人,佛菩萨也不会去拉一把,就让他们去了。
上帝很干脆,有的就地正法,有的自食恶果,都是上帝决定的,错都在上帝,上帝扮黑脸。
有人要去炸百货公司,一则用嘴对他说不要去,一则拉住他不要去,一则就是打昏他。
有人快要走下流沙,一则用嘴对他喊退后,一则拉住他不要走,一则眼睁睁看他走。

  我是这样的泄露天机,而吴牧师不愿面对问题,只是抓住「泄露天机」四字,拉扯到别处去大骂。他费了十分之一的篇幅,在「泄露天机原来是旧货新装」的标题下,大肆叫嚣说:「五四运动的号角吹响以后……这个时候,夏娃忽然大走红运。……夏娃乃人类智慧的徽号」。这样,「印顺不过摭拾人家几十年前的话渣儿……煞有介事般来进行欺骗勾当」!吴牧师的手法高明极了!但凭这几句话,就将我泄露的天机──三项主题,西方真传的一贯统治学,就否定了吗?那不仅是废话,简直是笑话了!说到亚当夏娃的吃禁果,我说:「本来,人在吃了分别善恶树果以来,眼睛就明亮了。大家的眼睛雪亮,谁也了解这一故事的意义,用不着我来多说。只是有些人,迷恋伊甸园的盲目生活,关在思想铁幕里,成为有眼睛的瞎子,所以不免再来解说一番」。..... 

吴氏的意思是,印顺口中的天机不是天机,因为大家以前就知道了。
其次,是指出印顺谴责基督教反智,这个也是旧梗。如果说在伊甸园的生活是盲目的,那么比丘们在丛林僧伽就不会盲目?
差别只是前者可以自愿出来,后者可以自愿进去。基本上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过着戒律的生活。

。。。。 七、组织力与知识:这里所要说的,也是吴牧师扯到了旁边。吴牧师从今日基督教国家的组织力,知识的发达,来证明上帝所喜悦的人,决不会是盲目无知识,分散无组织。反之,以今日中国的一盘散沙,东方佛教国家的落后情形,以推定不重组织,不重知识的,恰好是佛教。吴牧师的反击论法,不适用于「探讨真理」。我说上帝所喜悦的人,是盲目无知识,分散无组织,这惟有根据「圣经」,阐明真意为并不如此,我的论题才失败了。否则,不敢面对论题,连上帝的话:「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也熟视无睹。又捏造神意,说什么「如有远见的父母,鼓励年青一代的四海为家」,那是不能驳斥我的。不能驳斥我的论证,反击就毫无用处。如射击一样,不能避免对方先发的一击,那你就是迅速反击,而且是中了,但先躺下去的还是你呀!所以为了「探讨真理」,要能 [P265] 针对论题,而无须作那些不必要的论辩。

  国家民族的兴衰,有非常复杂的因素,或内在的,或外来的。宗教是文化的一端而非全部。以我们的看法:流行于世间的,都是相对的。凡是相对的,偏颇发展,都会有副作用的。所以世间的任何宗教,政治,哲学,常在波浪式的起伏中。放眼而观古今中外:中国隋唐时代的隆盛,不正是佛教最隆盛的时代吗?日本自亚洲强国而成为世界强国,那时不也多数信佛教吗?今日菲律宾,不也是基督教国家吗?基督教独占了整个欧洲,自西元五世纪到十三世纪,不恰好是西方所说的「黑暗时代」吗?不看看从前,不望望旁边,就想以基督教国家的兴盛( 其实有的正走向没落),今日中国等的衰落,来证明基督教的优越;证明上帝所喜悦的,不是盲目无知识与分散无组织,有点近于胡说了!
..... 如希伯来的信仰,罗马的组织,希腊的民主与爱智,看作遗产的话,那吴牧师所代表的基督教,显然犯有侵占与窃取的罪嫌!吴牧师!这些都不外乎题外闲话,还是「把握论题,探讨真理」吧!

隋朝短命,唐朝信奉道教,周武以佛教的弥勒佛乱政。
日本一直有神道教。幕府时代信奉佛教的武士也建立幕府政权。

。。。。 八、抛红帽子:吴牧师说:「现在印顺在反基(督教)的事上,……也一样尽力抛共产党红帽子」。这未免说得太离谱了!乱抛红帽子,如查无实据,在现在的自由中国是犯法的。..... 这顶帽子,是根据「圣经」的三项主题,所表现的西方真传的一贯统治学。只要是主宰意识的神化,极端化,叫做上帝也得,国家也得,民族也得,人民也得,都合适这顶帽子。这 一定是:把自己这一套,看作最完善的真理;自己与自己这一套,看作惟一的拯救者。这一定要别人服从他,跟着他走,才是生存(救了你),违反了必然灭亡。这是信仰第一,服从第一;不管知识是否正确,必须服从于信仰。实现这项神圣的使命,必须从分散、分争中,达到集合到自己这一边来(破坏别人来团结自己)。这是我抛的洋帽子,合适不合适,看对方的头寸如何。吴牧师!你也戴戴看!

佛教何尝不是这样?自己的真理最完善,唯一的拯救者,不跟着佛法就会轮回、甚至下地狱。不管知识是否正确,都必须服从(在佛教叫戒律,在基督教叫诫命;不同的是,上帝要人求知识、求智慧)。佛教宗派林立,这也是分散、分争。

..... 从吴牧师的话而推测起来,「团结就是力量」,不是共产党的老牌货色,一定是共产党新近向联合 国申请了专利。所以我说了「团结就是力量」,无形中已套上帽子。吴牧师又是老香港,若干年来听得很熟,那还有什么话说!不过上帝要人类分散,那是摩西先生写在「圣经」上,牧师们都读得滚瓜烂熟。将来连摩西先生,怕也有被抛红帽子的资格,这年头真是人心大变啦!不过吴牧师慢抛过来,让我去帽庄查查, 「团结就是力量」,是否共产党出品,或者申请专利在案。..... 他说我骂「故主」耶稣(其实我没有骂),问我:「印顺的骂,是不是也学了人家(投机分子,一旦加入共党,大骂自己从前的党)的样」 ?这一问,倒引起我的话来了。从前有些和尚、道士,为了吃耶稣饭而信耶稣,现在也都负起骂骂佛道的责任,是否也是学了人家的样?这种不成帽子的帽子,还是少抛的好!抛呀抛,抛到自己头上 去呢!吴牧师这几手,老实说,不像耶稣先生的门徒。我所敬爱的耶稣先生!这是你豢养的羊?还是披着羊皮,混在羊群中的狼?

地域不同,可能流行就不同,于是会产生误会。
但是印顺见缝插针,这个也不是好行为,不懂圣经(应该是不读圣经吧?!)就别乱解释、乱配对,更别提自己过去如何如何,一说出口就知道存心找茬,没有几分是正经。
人类分散,是为了管理全地。比如今日大家都挤在城市,没有人做农,有食物吃吗?大家都待在冷气房,谁去送货?

。。。。  九、大骂特骂:我不是基督徒,觉得这种主奴体系的宗教,对我不太合适。但我一向主张,迷信比无信仰好,所以「我不反对神教的信徒,反而希望他们真正地信」。这才说明上帝是怎样的爱世人,人要怎样才能为上帝所喜悦。我论究的重心,是希伯来的耶和华上帝,所以读惯了四福音的,感到有点生疏,但这确是我忠实的「读经心得」。我不是基督徒,所以有时也偶然「谑而不虐」的幽他一默。但说到骂,那是不会的。

自己捧自己有什么用?你幽他一默,他也幽你一默,是否骂人被骂,都在一念之间。
只有读四福音书,就想批圣经。还不如就讲讲自己熟悉的四福音,拿四福音来批圣经那就好多了。其实从字里行间,印顺也投露出自己对四福音也不熟悉。既然对圣经什么都生疏,为什么还要来按着自己的意思,来说明上帝怎么爱世人?

。。。。。  一、我并没有骂:「奴隶」,本文已交代清楚。我讨论古代的宗教,而这确 是古代的事实(林异雷牧师也这样说)。说我没有认清时代,「奴隶」二字有伤现代人的尊严,是可以的。说我骂人,我不能承认。我说张献忠,那是对「神爱世人」的比较研究,而且我也说耶和华高明得多。

就说说印顺的二分法,印顺觉得东方的奴隶比西方的奴隶好。
印度有种姓制度,世代为奴,贵贱分别。中国没有奴隶吗?错,靖康之乱,一些流亡的公主就被自己汉人给卖了。中国到了近代才消失,因为西风刮进来了,大解放了。
佛陀出生于王室,看见的也只有生老病死,却不知道还有贵贱贫富。所以佛陀也不喊解放奴隶,直说四姓出家同称释子;出家前的众生,他就不管了。

。。。。。 二、骂基督教的,不是别人,正是吴牧师。..... 我说「伊甸园 的生活,还过着畜生一样(不知羞耻)的生活」。吴牧师不说是猩猩、人猿、… …恶意的硬性规定我说的是「蠢如猪猡」。吴牧师!亚当、夏娃是你们的老祖宗,就是为了骂我,也不应加此忍心,非骂自己的老祖宗为「蠢如猪猡」不可!我说「人与上帝为主奴关系」。据我的「读经心得」,在耶和华上帝的宇宙王国里,人类是法定的奴隶。....

圣经也不过说,看见赤身露体,不觉得羞耻。印顺一转,就成了不知羞耻。
即使在今天,一些地区赤身露体、坦胸露背,也都不算是羞耻。更何况是夫妻坦诚相见。
当然,不可否认有些人保守到,也不能看见对方的身体,不能碰到对方的身体。
另外,印顺怎么知道畜生不知羞耻?小狗做错事,也会低头呜呜。

  我没有骂,吴牧师倒着着实实的骂了!如说:「多么无赖的骗局」;「做梦 [P272] 般当作天机」;「不要还在白日梦呓」;「进行欺骗敲诈的手段」;「只是梦呓」;「未免太大胆太狂妄了」;「印顺瞎着眼睛乱说乱嚷」;「轻重颠倒,心眼黑暗」;「狂言欺世」。吴牧师!「这一回应该骂得开心了」!如有兴趣,不妨多骂。不过对于耶和华、耶稣先生、基督徒、老祖宗,以后可不要再骂了!

吴氏不过把印顺看做得道高僧,但是出乎意外,高僧怎么乱讲话。
在佛教戒律里包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就是不欺骗人、不挑拨是非、不恶语伤人、不花言巧语。
印顺推理、下结论太草率,接着就拿着草率的结论到处开打,比如做基督徒就是做奴隶,还要无知,上帝才会喜欢。
这种见个影就猛开枪,不问是非,不分好坏人,这样当然叫人不满。

  吴牧师非常会骂,除了骂得性起时,连耶和华、耶稣先生、基督徒、老祖宗,一网骂尽而外,对于骂我也着实下过不少功夫。他不但骂到我的未来(给我一顶将来有机会再戴的帽子),还会骂到我没有出生以前。吴牧师的「骂人学」,着实可观!我愿意节略转抄,让大家奇文共赏。我说:「我不愿作谁的奴隶」;他就这样的骂:「距今不过半世纪,中国人……能够进到皇帝面前的大臣们,看他们俯伏跪拜,惶恐万状,还不及一条狗。……如果印顺活在那个时候,如果前生有修,能够做得一个御前大臣。当他(指印顺而说)能够像狗一样爬到皇帝面前时,他一定不以为耻,反而认为不凡之遇」。..... 

印顺只是想做佛菩萨的奴隶,吴氏轻看了印顺的志节。
对于吴氏来说向人俯伏跪拜、惶恐万状,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人不如狗。
对于佛教徒来说,应该看得很开,狗和人都是有情生命,不应该由分别心,不应该觉得被骂。
吴氏也不过极力在说明贵贱之别,相同地,佛教徒见到佛像,还不是顶礼跪拜。

。。。。 十、清道夫的烦恼:吴牧师以过半数的篇幅,用于闲话、痛骂。不睬他,那我是挨骂了!清理呢,等于同吴牧师看齐,也说些不相干的闲话。不但浪费笔墨,真的「殃及梨枣」。这如住民不讲公共卫生,垃圾尽向门外乱抛。

印顺骂人,就不是垃圾。分享读经心得,就专心分享,不必搞什么天机。吴氏只是针对印顺的行为,实话实说,印顺就指称对方生气骂人。就拿“天机”这回事,印顺一讲再讲,吴氏也举证说明那不是基督教的天机。如果说,印顺潜心佛学,不问世事,所以对于吴氏所讲的一无所闻,但是印顺又能够列举古今中外基督徒的劣行。当然会使人觉得和尚不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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