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8, 2012

舊約的律法都被廢除了嗎?

2012-1-20 22:22

* 支持廢除論

  • .. 以弗所書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 .. 希伯來書7:16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7: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
  • .. 希伯來書10: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10: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 反對廢除論

  • .. 馬太福音5:17-18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 .. 羅馬書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 .. 希伯來書8:13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 .. 約翰一書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http://www.godsword7.net/L048Salvation&Law04.htm

  • 聖經中明顯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因此,我們對這兩種律法必須加以正確的認識和分辨。
  • 十條誡命本是上帝寶座的根基和統治的基礎(出25:21.啟11:19.15:5),在西乃山上帝當眾頒佈以前早已存在,早在人類被造之時,就已經印刻在人的心裏(羅2:14-16.創26:5),... 摩西儀文律法的功用:主要是預表未來基督救恩工作的。... 儀文律法等是新約時代信徒不應遵守的,成了猶太人和我們信徒之間的『冤仇』,(弗2:15,16),也即成了猶太人『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西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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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2012-1-21 05:26
我觉得关键在于是有关要求成全以后就没有必要存在了,还是没有完成就终止了。我认为圣经所说的废除是在成全基础上的没有必要存在,而不是没用完成就终止。而成全以后而没有必要存在的部分是指旧约律法中礼仪部分和一部分民事部分,而不是指道德律部分。

比如献祭,由于耶稣的一次献上永久的祭,所以是成全了有关律法,从而没有必要重复同样形式的献祭,而不是被中途制止。
删除 回复Nathanael 2012-1-23 11:56
摩西的仪文律法难道不也是上帝颁布的?而是是摩西颁布的?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3 18:41
Nathanael: 摩西的仪文律法难道不也是上帝颁布的?而是是摩西颁布的?
所谓的摩西律法,是约定成俗的讲法,是指摩西时代,神借由摩西所颁布的律法。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3 18:44
追求永生: 我觉得关键在于是有关要求成全以后就没有必要存在了,还是没有完成就终止了。我认为圣经所说的废除是在成全基础上的没有必要存在,而不是没用完成就终止。而成全 ...
严格来说,还有征服时期的战争法,约书亚之后就自动废除了。

另外,旧法被废除,是因为目的不达,不是功能不行。新法只是名义上废除旧法,因为新法完成旧法的功能,更达成旧法的目的。严格来说,旧法和新法的终极目的不同,旧法在于定罪(你就是有罪),新法在于除罪(你就是圣洁)。
删除 回复mee 2012-1-25 05:40
追求永生: 我觉得关键在于是有关要求成全以后就没有必要存在了,还是没有完成就终止了。我认为圣经所说的废除是在成全基础上的没有必要存在,而不是没用完成就终止。而成全 ...
阿门!
律法规定了人的一生。 律法是神为祂百姓的 生活所设定的全面性准则。
圣经刻画了统治着以色列神权政治的三大公职: 
*先知 道德法规等同于先知的职分,是宣讲神对公义的要求。
*祭司 礼仪法规则符合祭司的职分, 因为这些法规与祭司的职责有直接关系,例如赎罪。
*君王 民事法规当然与君王的职分有密切关联,君王是治理神百姓的领袖。

如今上帝的百姓再无须一一照着摩西式的祭献与圣殿制度的要求行事为人了。
举例来说,让我们来看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9章第3节所讲的:
这些礼仪律......在今日新约时代都废止了。
这个声明反应出:因着基督受死、被埋、复活、和升天,神的百姓因此已无需履行摩西律法里的许多献祭和圣殿敬拜礼仪的规定。我们已不再有圣殿,不再将妇女和外邦人分隔在神的圣所之外,也不再为了赎我们的罪而献动物为祭。
那些民法的具体要求也不再适用。他们的“期限”已满。
出于我们再不会回到旧约的生活方式,我们说旧约的民法与仪式法已经过时。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对于民事法规也有类似的声明,不过却容许民事法规中有关的基本公平原则,或是涉及到基本道德原则仍然继续适用。信条19章第4节这 样的讲到以色列的民事法规:
上帝把以色列民当作一个政治体,所以又赐给他们种种的司法律。这些司法律都随着以色列国家的结束而到期,这些司法律除了一般公正的要求以外,现今不再有任何约束。 这里再次讲到民事法规已失去约束效用,它们已经“到期" 而无效了

可在另一个意义上,旧约的民法与仪式法,却仍适用于现代的基督徒。
还有一些神学家认为所有的律法至今仍然适用,但只限于某些层面的应用。另外有些人则认为这种传统的分类,可以帮助我们看到该如何把每个律法的每个层面,应用于每个基督徒的生活中。
*圣经从头到尾教导我们[律法是一个整体,不管是礼仪、民事、或道德法规,它们仍然是彼此相联、集体运作的。
* [整本圣经]都是我们的[道德指南],不是只有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所有圣经的经文(而不是某些部分),全都是为了我们的道德教诲。永远不会“作废”。

从基督神性在不同境况下适用的方式:

作为祭司,基督实现了律法中仪式方面的律例。

作为君王,基督实现了律法中民事方面的律例。

作为先知,基督实现了律法中道德方面的律例。

基督徒仍当留心旧约的民法与仪式法,以及出于伦理的引导,仍要征询它的道德法, 现今的基督徒在伦理指引上,仍然要注意旧约的这些民事和礼仪法规。其理由在于:
*上帝的性情乃是要求我们习知这些律法中的启示。 [神的性情是伦理的至终准则]。
*而旧约的律法[反应神的性情],它显示出神是谁,和祂的所作所为。而[神的性情是不改变的]。
*圣经教导我们继续在现代运用每一条旧约律例。 诸法将继续展现上帝的标准,不停不断,直到万事皆成。
*[圣经]本身[教导]旧约的每一个律法,甚至最微末的,都是持续[适用至今]。 例如马太福音5章18和19节,耶稣就这么教导我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所以,无论 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 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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