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3, 2012

卖福音?

  2012-12-10 05:00   



让福音进入社会,应该是感谢神的事。就按常理讲,商业上支付版权,是很正常的事。

按照世俗来看,小敏做了几千首诗歌,有几亿人在唱她的歌,天天在听她的歌,她现在不成为中国首富都很难。但是小敏仍然风尘仆仆。那是她对神的奉献。

至于福音事工的相关营收问题,基调是一个人不需要为了得救而付上金钱。
福音的本身是信息,是耶稣基督,不是诗歌,不是餐卷。
神迹式的医病敢鬼,不可以收钱。
专业医护,可以收钱,因为是他们谋生的职业。
甚至保罗也说,他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样靠福音吃饭,因为他人的灵魂得救了。

传福音的人不靠福音吃饭,那么要靠什么?彼得他们都放下了他们谋生的工作,那么要靠什么来吃饭?
福音是卖钱的吗?基督拿来可以买钱吗?问题是救恩卖得了吗?
在教会做事的人可以拿钱吗?在神学院教书的人可以拿钱吗?给教会做事的人可以拿钱吗?
多少基督教书房要人奉献?多少基督教书房已经关门了?

买卖和奉献有什么不同?
奉献是甘心乐意,买卖是对价关系、市场供需。
奉献是先献给了神,再输出给需要的人;当然,你可以质疑过程会有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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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不是在投资一个人,不是在买一件器材,而是投资一件事工。

做事工可以不可以收钱?当然可以。基本的开支不是白白得来的。
原则上采取自由奉献的方式,也可以售票、认领的方式。消费者付费,这是公平的原则。
开放、免费招待消费者,我觉得这个已经过时了。应该有配套措施,不是惜金,而是觉得事工走向娱乐化。
应该提高事工的水平,让人花钱也甘心。水平不是指娱乐性,而是福音性、公义性、关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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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的人 2012-12-10 05:50
让福音进入社会是感谢神的事。阿门。不仅如此,每个基督徒都有福音的责任和使命。
但是,福音不是小敏诗歌,福音更不是一首‘天歌’。相反,小敏诗歌原是为赞美神,为传福音而写,‘天歌’也是如此。但如今变相的‘变卖’原作为传福音的歌曲的歌词,给人改曲改调作为影片的片尾曲用。对不起,我很难承认这是福音,也很难把它等同与福音,更难为这件事情感到高些感谢上帝。
删除 回复蝴蝶 2012-12-10 08:06
蒙恩的人: 让福音进入社会是感谢神的事。阿门。不仅如此,每个基督徒都有福音的责任和使命。
但是,福音不是小敏诗歌,福音更不是一首‘天歌’。相反,小敏诗歌原是为赞美 ...
亲爱的姊妹啊,主当年变水为酒,是因为宴席上的酒已经用尽了,肉身的母亲又求他,主没有说变水为酒是福音,但门徒看见就信了。
现在,这世界的文化已到了尽头,主开人的心眼,引导渗透,先要挪开堵在坟墓上的大石头。
亲爱的姊妹,不要着急,一切都有主的美意。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0 18:21
蝴蝶: 亲爱的姊妹啊,主当年变水为酒,是因为宴席上的酒已经用尽了,肉身的母亲又求他,主没有说变水为酒是福音,但门徒看见就信了。
现在,这世界的文化已到了尽头, ...
难道蝴蝶姐妹没看到当时耶稣对祂母亲的责备?
删除 回复liujames 2012-12-11 10:44
其实商业也是传福音的一种途径,只可惜我们缺少了这些人才。中国大陆的情况,教会与社会是脱节的,脱节的原因有很多,但与我们的神学思想有很大的关系,就例如说,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没有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强权国家?基督教的势力正这种神学思想下,因为体制而走向没落,这与当今商业情况下的基督教在国内没有影响的原因同出一辙。
删除 回复liujames 2012-12-11 10:48
蒙恩的人: 让福音进入社会是感谢神的事。阿门。不仅如此,每个基督徒都有福音的责任和使命。
但是,福音不是小敏诗歌,福音更不是一首‘天歌’。相反,小敏诗歌原是为赞美 ...
影响,没有影响,就没有宣传,影响有多样性的,怎样的影响才能达到神的心意?
怎样传福音?这是课题,对当今的中国人来说,教会怎样影响了他们?还望三思。
急,我们都急,但我们实际上作了什么?
没别的意思,别误会。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2 05:19
【一九四二】与【天歌】的合作并不是福音事工,更谈不上是福音。我个人的理解和立场,对这件事情的任何争议都牵扯不上”福音买卖“。福音是神的大能,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去买卖福音。我认可传福音者,靠福音吃饭。这是圣经讲的很清楚明白的,我想这点不会有人会有争议。
删除 回复信必安 2012-12-12 09:17
   "卖福音”从何说起?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2 10:06
信必安:    "卖福音”从何说起?
从小敏卖歌说起,赞美诗可以不可以卖?因为赞美神,所以不能卖,那么诗人应该如何生存?靠人奉献吗?那么传福音的人应该靠什么生存?
删除 回复信必安 2012-12-12 12:37
如果从小敏姊妹的诗歌被用于影片曲一事说起,个人感觉牧师的题目似乎大了点。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2 13:35
信必安: 如果从小敏姊妹的诗歌被用于影片曲一事说起,个人感觉牧师的题目似乎大了点。
教会内的金钱问题是个大争议。最可怜的是基督教书房。
删除 回复信必安 2012-12-12 13:39
Big: 教会内的金钱问题是个大争议。最可怜的是基督教书房。
奥,求神怜悯!大家能同心合意处理好,不给撒旦留余地。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2 17:31
Big: 从小敏卖歌说起,赞美诗可以不可以卖?因为赞美神,所以不能卖,那么诗人应该如何生存?靠人奉献吗?那么传福音的人应该靠什么生存? ...
不好意思,看来是我表达的不清楚,让大家误会了。

【一九四二】与【天歌】事件上,大家所争议的,是把赞美神的诗歌与不信的人交易,把歌词卖了做非福音非赞美神性质的使用。那么一首原身是赞美神的诗歌摇身一变成了世俗电影的歌曲,这才是大家所不能接受的。

若单说,赞美诗是不是可以卖的。当然是可以的,我家里的圣经和赞美诗也是花钱买的,当然也有几本是教会和肢体送的。单不说作者花在作品上的劳动和时间,印刷、油漆、纸张都是需要钱的。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3 00:39
蒙恩的人: 不好意思,看来是我表达的不清楚,让大家误会了。

【一九四二】与【天歌】事件上,大家所争议的,是把赞美神的诗歌与不信的人交易,把歌词卖了做非福音非赞美神 ...
福音被世界化,或者世界被福音化,两者间很难界定。
福音被地方化,或者地方被福音化,两者间也很难界定。

【一九四二】描述中国的苦难,在末了望天,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如果有人被诗歌感动了,就会追问到,原来这是首基督教的赞美诗。那么何尝不是很好的机会?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3 01:24
Big: 福音被世界化,或者世界被福音化,两者间很难界定。
福音被地方化,或者地方被福音化,两者间也很难界定。

【一九四二】描述中国的苦难,在末了望天,应该没有 ...
我觉得你们把福音刊物与福音本身等同化或是相混淆了。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3 01:38
蒙恩的人: 我觉得你们把福音刊物与福音本身等同化或是相混淆了。
【唱一首天上的歌】
詩集:迦南詩選精選,574

生命的河,喜樂的河,緩緩流進我的心窩。
生命的河,喜樂的河,緩緩流進我的心窩。
我要唱那一首歌,唱一首天上的歌。
天上的烏雲,心裡的憂傷,全都灑落。

*  *  *  *  *  *  *  *  *  *  

【天歌】是一首很中性的歌。

即使是赞美诗、颂赞诗、敬拜诗、福音诗,为什么就不能在教会外,到处传唱呢?

不求一次就懂,不求每次都懂、每次都对。
至少是一个开始,至少有那种环境,耳濡目染,无意中被陶冶洗净。
这是种预备工作。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3 05:28
Big: 【唱一首天上的歌】
詩集:迦南詩選精選,574

生命的河,喜樂的河,緩緩流進我的心窩。
生命的河,喜樂的河,緩緩流進我的心窩。
我要唱那一首歌,唱一首天上的 ...
B牧也误会我的意思,我没有说不可以在教会外传唱,也不是反对在教会外传唱。(我的表达真的那么差吗?还是大家彼此在理解上有障碍?)
怎么说呢,是性质的问题。若是【天歌】原歌出现在电影里,出处署明是“基督教圣诗”。那么赞美诗的性质还是赞美诗性质。就像欧美的鬼片里有神父一手拿圣经一手拿十字架赶鬼的画面。尽管是鬼片,圣经在里面出现也不影响圣经本有的地位。因为这世上谁都知道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标志,圣经是基督教的经书,基督教是信耶稣的。赞美诗亦然。
但是,用了你的歌词改了歌曲做成一首新歌,那就是另外一个性质了。打个不成文的比方,GCD要是喜欢上我们弥赛亚神曲,把’弥赛亚,弥赛亚,已来临,已来临‘改成’毛主席,毛主席,XXX,XXX",也‘谦卑’的给基督教付稿费,我们是否也会欢天喜地的认为福音进入政府了呢?

所以,实质上,并不是冯导用了我们的赞美诗,虽然基督徒都高兴的这么认为。实质上只是一九四二的片尾曲歌词出自基督徒作者而已,根本无关于福音无关与神。整个事件都是基督徒的欣喜若狂在为他的电影做免费的宣传。

我可以再听听你的意见,但我不想再多谈了。也别把我当回事,我原本就没什么意思,赞成的表达他们的喜悦:赞。我是反对方,表达我的难过心情而已。
删除 回复蒙恩的人 2012-12-13 05:59
但是在你们把卖歌词混淆成“卖福音”的观念,我想谈一谈。
首先,我再说一次福音不能与福音刊物等同,也不与任何与福音相关的福音事工等同。
在我的认知里面,圣经上讲“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神的大能是让人知罪,认罪悔改,信耶稣为主。从圣经上我们也知道,若不是圣灵的光照,没人能知罪悔罪,没有圣灵的感动,没人能称耶稣为主。这是我对福音的认知。那么上帝的大能,人有谁能将其拿来买卖呢?所以,对我来讲所谓买卖福音是不存在的,这个观念应该是大家对福音认知的模糊才产生出来的。

所以,对于把基督教诗歌的普及当成是福音的普及,未免太过天真也不现实。且不谈你说盼望有人会因诗歌感动,逐坚信主这样的周折。虽说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说及普及,一九四二的影响再广,广不过圣诞节在地球上的普及吧。圣诞节对福音的影响要比这首诗歌直接的多。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宗教的人都知道圣诞节是基督教的节日,是庆祝耶稣的降生。圣诞节的影响是直接把各个名族的人直带耶稣。现在几乎整个地球的每个国家都有人过圣诞节,可是过圣诞节的人,就表示福音普及到他们身上了吗?答案是no。在我认识的人里面,有反基督教人士也过圣诞节,在圣诞节时候家里摆上圣诞树,给孩子买礼物和孩子们一起过节。他们也知道圣诞节是基督教节日是庆祝耶稣降生的节日,但是他们却是反基人士。
所以,一个基督教的节日不等同与福音,一首诗歌更不能等同与福音。以为有关基督教的东西普及到大众,就等于是福音的普及,这是我们基督徒对福音认识的错误概念。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3 06:13
蒙恩的人: B牧也误会我的意思,我没有说不可以在教会外传唱,也不是反对在教会外传唱。(我的表达真的那么差吗?还是大家彼此在理解上有障碍?)
怎么说呢,是性质的问题。 ...
基本上,歌词没有,导演也率先说引用自圣歌。
改词改曲,是另一种违反版权。

至于福音性用途的诗歌,被挪用做非福音性用途,就好比金钱,金钱是中性的,可以是污秽、邪恶,也可以是救急、慈善。非福音也是中性的,只要不是反福音就行。

如我前面说的,赞美诗也可以是世人中燃起一个希望,一个安慰,进而让世人问神。耶稣医病赶鬼,也不是每每必传道。先怜悯人的疾苦,再引领人认识福音。当然,对安逸的人,就直接带他们认罪。
flicker 彩虹炫 | 编辑 删除Big 2012-12-13 06:21
蒙恩的人: 但是在你们把卖歌词混淆成“卖福音”的观念,我想谈一谈。
首先,我再说一次福音不能与福音刊物等同,也不与任何与福音相关的福音事工等同。
在我的认知里面,圣 ...
既然如此,就让他们在影片中引用赞美诗。
影片也不会污秽赞美诗,人的心才会。

不是因为影片用了赞美诗,赞美诗才有价值。
正是因为赞美诗本身有价值,影片才会拿过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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